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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總理府辦公室於本(2017)年5月25日公佈對南北向高速公路投資案之結論。
越南總理辦公室指出,總理批准越南交通部所提出之第一項方案,具體而言,該案分為2個階段。
第一階段:2017至2020年興建及擴寬713公里,至2022年將興建659公里,投資金額約243兆越盾(以美金對越盾匯率1:22780計算,約106.6億美元)。
第一階段中之第一優先為2017-2020年「寧平省梅山( Mai Son, Ninh Binh)- 河靜省Bai Vot(Bai Vot, Ha Tinh)- 廣治省甘陸( Can Lo, Quang Tri)至承天順化省之羅山( La Son, Thua Thien Hue)」段及「慶和省芽莊( Nha Trang, Khanh Hoa)-同奈省 Dau Giay( Dau Giay, Dong Nai)」段,總長度為632公里。擴寬「南定省高葡( Cao Bo, Nam Dinh)-寧平省梅山( Mai Son, Ninh Binh)」段及「承天順化省之羅山( La Son, Thua Thien Hue) – 峴港萃巒(Tuy Loan, Da Nang)」段,該2段2線擴寬至4線,總長度為81公里。總投資及賠償遷移總長度為713公里,總投資金額約130.216兆越盾(約57.1億美元)。
第一階段中之第二優先為2021-2025年投資剩餘路段,俾全線通車,包括: 「河靜省Bai Vot(Bai Vot, Ha Tinh)- 廣治省甘陸( Can Lo, Quang Tri)」段及「廣義省-慶和省芽莊( Nha Trang, Khanh Hoa)」段等2段,總投資及賠償遷移總長度為659公里,總投資金額約130.216兆越盾(約49.6億美元)。
第二階段: 2025年後將擴寬南北向高速公路,以符合原先規劃之規模
,投資總金額約為69.12兆越盾(約30.3億美元),依實際情況決定投資時點、投資方案及資金。
越南政府要求以,南北向高速公路須滿足運輸能力大、速度高及安全等標準;貫穿河內至胡志明市所經過20個省(市)之經濟、社會中心;連接沿途之經濟區、工業區及海港,俾發展經濟,繁榮社會,改善交通壅塞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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