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交部發言人黎海平。 (圖片來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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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通社河內——2016年7月12日,越南外交部發言人黎海平在回答記者關於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對菲律賓東海仲裁案作出最終裁決,越南對此有何反應的提問時已指出:
“越南對國際仲裁法庭作出最終判決表示歡迎。越南將就裁決的內容髮表聲明。
越南再一次強調越南外交部在2014年12月5日所向海牙國際仲裁法庭遞交的聲明中已充分體現越南對該仲裁案的一貫立場。在此精神上,越南大力支持本著包括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各規定,以包括外交和法律手段在內的和平方式來解決東海爭端,不動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維護地區和平與安全以及東海航行與飛越安全和自由,尊重各海域和大海上的法律原則。
值此機會,越南繼續強調對黃沙和長沙兩個群島擁有不可爭議的主權,對被確定符合於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內水和領海的主權,對越南大陸架、專屬經濟區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以及越南對黃沙和長沙兩個群島上各地理結構有關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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