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越通社報導
越南交通運輸部日前向優步(越南)有限公司(Uber Vietnam)下發第634號文件,要求該公司嚴格遵守越南法律規定。
文件指出,越南交通運輸部於2016年11月22日收到“Uber Vietnam試點應用技術支持客運合同範圍內的客運活動的管理和連接的提案”。該提案是根據越南交通運輸部頒發的關於試點應用技術支持客運合同範圍內的客運活動的管理和連接計劃的第24號決定建立的。該部認為,總部位於荷蘭阿姆斯特丹的Uber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公司(Uber BV)委託Uber Vietnam開展該提案不符合規定,原因在於Uber Vietnam受委託建立提案併申請交通運輸部批准,因此不足以確保Uber BV對該提案的開展落實負責任的約束性。
另一方面,Uber Vietnam商業登記證中的經營範圍不包括其受委託的上述活動,交通運輸部要求該公司申請補充經營領域。此外,根據電子商務相關法律規定,Uber軟件應用的功能與“電子商務交易平台應用”相似,因此該應用要向越南工商部申請電子商務交易平台應用註冊。
交通運輸部還透露,胡志明市交通運輸局與河內交通運輸局已發現諸多個人汽車利用Uber軟件應用從事客運經營活動的行為是違反越南現行的相關法律規定。交通運輸部強調,當上述提案各項內容未符合越南現行法律規定時,不許Uber Vietnam開展該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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