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勞動部刻正增修2012年勞動法部分條文草案,並正在徵詢各部會及業者意見。
有關增修勞動法勞工加班時數部分,越南勞動部提出二項建議方案如下:
一、每天勞工正常工作及加班之總時數不得超過12個小時,且勞工每次連續加班之天數不得超過5天;另每年勞工加班總時數不可超過600小時。
二、每天勞工正常工作及加班之總時數不得超過12個小時,且勞工每次連續加班之天數不得超過5天。
據越南總工會國際關係處黎副處長庭廣(Le Dinh Quang)表示,勞動部提出上述勞工加班時數之建議,甚難取得勞工認同。因依照現行勞動法規定,以勞工每天正常工作(每週工作6天,每工工作48個小時)及加班(每年設限最多為300小時)時數計算,每年勞工工作及加班之總時數高達2,620個小時,較印尼每年勞工工作及加班總時數(約2,608小時)多出12小時(印尼勞工每週工作40小時),另亦超過南韓及中國大陸每年勞工工作總工時(含加班),即分別為2,446及2,288小時,如依上述越南勞動部第1項建議方案,越南勞工每年工作及加班總時數將躍居區域之最。
又依照越南總工會梅副主席德政(Mai Duc Chinh)建議,越南政府可允許勞工每年加班總工時不得超過300小時,對於特殊情況者則每年加班總時數亦不得超過400小時,惟政府應明確規範適用特殊情況之產業項目。
此外越南勞動部亦擬建議政府核准廢除女性勞工生理期每天可帶薪休息30分鐘之規定。
據悉,越南政府將於明(2017)年修訂勞動法並擬於後(2018)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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