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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7日 星期四

越南政府擬修正綜合所得稅和樂透中獎稅率



越南財政部頃表示該部擬針對綜合所得稅(Individual Income Tax)進行修正。據該部稅務政策司司長范廷詩(Pham Dinh Thi)表示,此次綜合所得稅修正對象係針對薪資、工資收入者之收入,其目的為符合實際情形,使納稅者更為簡單、容易及便利計算。

依目前綜合所得稅法規定,共有7級所得,其稅率介於5%~35%;
A.500萬以下越盾之稅率為5%,
B.500至1,000萬越盾10%,
C.1,000至1,800萬越盾15%,
D.1,800至3,200萬越盾20%,
E.3,200至5,200萬越盾25%,
F.5,200萬至8,000萬越盾30%,
G.8,000萬越盾以上35%。

然而,經實際實施顯示上述稅表不合理;例如稅項級距太小,稅項過多,導致增加應繳之稅款等。因此,該部建議調降稅項級距,自7級降為5級,具體為:

A.1,000萬以下越盾之稅率為5%,
B.1,000萬以上至3,000萬越盾10%,
C.3,000萬以上至5,000萬越盾20%,
D.5,000萬以上至8,000萬越盾28%,
E.8,000萬以上35%。

依此新擬之稅表,幾乎大部份自然人應繳之綜合所得稅將減少,特別是此修正案將對第1級及第2級納稅者產生正面影響。

此外,除了上述薪資、工資所得稅調整之外,此次修正亦針對因中獎而產生之所得稅進行調整。依目前綜合所得稅法規定,中獎所得適用10%之稅率。惟,自Vietlott電子彩券推動後,已有意見表示應修正中獎之所得稅率。因此,該部建議中獎所得至50億越盾應課徵10%稅率,自50億以上至100億越盾稅率為20%,100億以上之所得稅率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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