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越南擬調高明 (2016)年企業適用地區基本薪資額,預計調幅從 10%至 15%
資料來源:越南建設部電子報 2015.7.7日報導
編輯日期: 2015年 7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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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越南商工總會 (VCCI)武會長進祿 (Vu Tien Loc)於出席該總會舉辦「勞動、薪資暨社會保險政策」座談會中表示,目前該總會刻正徴詢各產業協 (公 )會有關調高 2016年企業適用地區基本薪資額意見,俾便提報越南國家薪資委員會研議後報請政府核准實施。
依據前列調高 2016年企業適用地區基本薪資額草案,調幅預計逾 10%。又據越南勞動部范次長明勳 (Pham Minh Huan)出席上述會議後告稱, 2016年企業適用地區基本薪資額之調幅,可能相當去 (2015)年地區基本薪資額之調幅,平均每個地區將調高約 15%。
越南勞動部范部長氏海傳 (Pham Thi Hai Chuyen)於接受越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目前企業適用地區基本薪資額,僅能滿足勞工日常生活需求之 63%,面對越南經濟發展困難之下,政府仍須分擔企業與勞工所遭遇困難,惟在實際上而言,勞工領取薪資額仍遠低於企業營運所得。為確保執行政府制訂 2017年調薪計畫,預計未來政府每年須調高企業適用地區基本薪資額,調幅約 18%至 19%不等,以確保勞工日常生活最低需求。
依據越南勞動部統計資料指出,目前國營企業勞工平均每月領取約 700萬越盾 (目前官價滙率 1美元兌換 21,458越盾 )薪資,外資企業勞工為 480萬越盾,民營企業為 430萬越盾。以 2015年企業適用基本薪資額觀之,若排除物價上漲4.08%,勞工每月所得仍有待改善。
資料來源 胡志明台北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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