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中華民國國籍---->無國籍------>越南國籍
一、申請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應備要件及申請程序申請喪失我國國籍之要件(國籍法第11條至第13條):
1.符合本法第11條規定者,得申請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有我國國籍之證明。
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4.無欠繳稅捐及租稅罰鍰之證明。
從2008年開始 越南勞工的最低工資每個月100萬越盾 到2018年最新規定為395萬越盾(註一) 圖片來源:pixabay.com 以越南盾角度,這十年最低工資成長約4倍 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