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04學年度校長遴選公告
一、
依據:「胡志明市臺灣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任期考評辦法」。
二、
報名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
身心健康(檢附公立醫院最近一個月健康檢查紀錄)。
(三)
年齡滿六十五歲以下。
(四)
具高中校長任用資格,亦即具備「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高級中等學校校長應持有中等學校教師證書,並具下列資格中之一者。
2. 曾任中等學校教師三年以上,及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或與其相當之教育行政相關工作兩年以上。
3. 曾任各級學校教師合計七年以上,其中擔任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至少三年,及高級中等學校一級單位主管之學校行政工作二年以上。
(五)
英語能力可、行政組織能力強,具教學、課程領導能力者。
三、
審查文件:
(一)申請者請以A4格式,將下列各項文件資料依序備妥,並影印5份,雙面列印,裝訂成冊。(第一至六項資料成一冊;第七至十項資料成一冊)
1、申請表。
2、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兩面,自行粘貼於申請表)。
3、 中等學校教師證影本(正反兩面,自行粘貼於申請表)。
4、 6個月之內─2吋彩色照片5張(自行粘貼於申請表)。
5、 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6、 最近5年成績考核通知書影本。(若無,請備註說明)
7、自傳。
8、 服務績效與佐證資料。
9、 教育與學校經營理念、教學與課程領導實踐經驗、重大校務議題解決策略及特別表現。
10、專長證明及相關著作。
上述各項影本資料,請逕行加註「核與正本無訛」及蓋私章。
四、
遴選審查方式:
(一)
書面審查後通知口試時間。
(二)
口試:教育與學校經營理念、教學與課程領導實踐經驗、重大校務議題解決策略口頭報告及與遴選委員深度詢答。
五、
公告期間:104年5月15日(星期五)至104年6月14日(星期日),報名表件請逕至本校網站下載使用(網址: http://taipeischool.org/最新公告)。
六、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6月14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
採用通訊報名。報名者請繳交申請表等相關資料(審查文件等10項)及最近一個月內公立醫院健康檢查紀錄。請以快遞方式於6月14日前寄達,郵戳為憑;並請於報名資料寄出前,先將報名表及自傳以電子郵件寄給廖秘書。
胡志明市臺灣學校董事會
地址:Lo S3, Khu A, Do ThiMoi, Nam Thanh Pho, P.TanPhu, Q.7,
TP.Ho Chi Minh, Viet
Nam
TEL: 84-8-54179006分機105 廖秘書
FAX: 84-8-54179002
E-mail: hcmc.shanie@gmail.com
(三)
甄試地點、時間:凡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八、待遇:從優。
九、福利:
(一)校長本人每學期回臺往返經濟艙機票壹張。
(二)提供有眷宿舍、基本傢俱。
(三)學校繳納簽證費用。
(四)年終(春節)獎金一個月薪資。
(五)寒暑假可辦理返臺度假﹝寒假十四天以內,暑期二十八天(包括例假日)
以內﹞。
(六)其他事項、服務聘約、請假規則、出差管理辦法等措施,均參照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十、本校係教育部立案的海外私立學校,現有學生920人(幼兒園至高中),其課程及教材均依照教育部標準。
十一、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將隨時補充修正並公布於本校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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