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越南娶親注意事項:
- 赴越南娶親的國人請注意與准配偶作好婚前體檢,以確認對方無愛滋病或性病。
- 國人赴越與未成年越籍女子結婚案例時有所聞,為免不慎觸犯越南法令,請注意遵守越南相關婚姻規定:
- 男女雙方結婚必須男子年滿 20 歲以上,女子年滿 18 歲以上。有關結婚事宜由男女雙方自願決定,任何一方均不得強迫、詐欺對方,亦無他人得強迫或阻礙。
- 禁止早婚,強迫結婚,阻礙自願之婚姻,並禁止利用婚姻以索取物質與金錢。
- 早婚係指一方或雙方依法未滿結婚年齡之婚姻。有關機關或個人(結婚之一方或父母或兒女)有權要求撤銷違法之結婚事宜。
- 依照越南法令,介紹人收受紅包係違法行為,倘有送聘金之情形,亦應低調進行,否則將被司法廳視同買賣婚姻,導致無法進行婚姻註冊,另在未完成婚姻註冊之前亦不可先舉行婚宴,國人有因先行舉辦婚宴遭罰款者。
- 國人與越籍人士結婚,依規定需經面談。詳細申辦手續請在本處網站www.taiwanembassy.org/VN 查詢。
倘遇有越方公安臨檢及查扣護照與相關證件時,在越南北部應即刻聯繫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0913219986),在越南南部應即聯絡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0903-927019)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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